1年囚笼初秋的第一场雨,下得缠绵又冰冷,雨水顺着巨大的落地窗蜿蜒而下,
像是整座城市都在默默流泪。司煜那件价值不菲的羊绒大衣随意搭在沙发扶手上,
肩头被雨水染深了一小块。整个客厅很空,空气里弥漫着昂贵消毒水的味道,死寂沉沉。
我盯着那块深色的水渍,像看着一处无法愈合的暗疮。十年了。从我捧着滚烫的真心,
跌跌撞撞跑向他,至今已经十年。
大学喧闹的操场上他那句带着点烦扰又无可奈何的「林依依,你能不能别总跟着我?」
还刻在骨头里。后来呢?后来我成了司太太,以为终于尘埃落定。原来不过是从操场的跑道,
换到了这个更精美也更冰冷的囚笼。我是他生活里一件沉默的摆设,
一个随时待命处理杂务的管家,一个让他习惯成自然的……舔狗。手机屏幕亮了一下,
是司煜的短信,简简单单几个字:「晚晚刚回国,帮她处理落脚,晚归。」沈晚。
这个名字像淬了冰的针,轻轻一戳就疼得心口发麻。他少年时全部的爱恋与遗憾,
他的白月光。她真的回来了,像一道终于归航的指令,
让司煜这台精密的机器瞬间偏离了运行十年的固定轨道。今晚他不会回来了。我知道。
指尖触碰屏幕,打了删,删了打,最后只回了一个字:「好。」2舔狗之痛夜里雨声渐大,
敲打着人心无处安置的角落。凌晨一点,我抱着熨烫妥帖的司煜明天要穿的衬衫西裤,
推开主卧厚重的雕花木门。衣帽间很大,空旷得能听见自己的呼吸声。
一排排西装、衬衫、领带沉默地悬挂着,是我十年如一日精心打理的成果,
每一件都纤尘不染。我把手里的衣服一件件挂进去,动作标准得像设定好的程序。
墙上的挂钟指针沉稳地跳过「2」,窗外的雨丝毫没有疲态。客厅里的座机猛然炸响,
尖锐的**撕破夜的寂静。我趿拉着拖鞋走出去,屏幕上跳动的是司煜的名字。
心脏像是被细线骤然勒紧。「喂?」司煜的声音透过话筒传来,
带着点处理繁杂事务后的沙哑疲惫,还有一丝在家人面前才偶尔流露的放松。但那份放松,
从不是给我林依依的。他是找我这个万能管家处理杂务来了,理所当然。
背景音有些模糊的电视声和轻微的杯盏碰撞声,像在某个室内、甚至家里的环境。
「帮我拿下床头柜第三格抽屉里那个蓝纹丝绸的收纳袋,里面有晚晚的急诊病历和……」
他的话音突然被一个甜腻、刻薄又带着恶作剧意味的女声打断,
毫不掩饰地灌入我的耳膜:「司煜哥,又是你的小舔狗老婆打来的查岗电话呀?」
那声「小舔狗老婆」,像淬了毒的刀子,精准地捅进我耳蜗深处。我的呼吸猛地屏住,
手指死死抠住了冰凉的听筒边缘。电话那端有几秒可怕的死寂。随即,
司煜低低的笑声透过电流传来,
那种无奈又习以为常的笑意像钢针扎满了我的神经:「沈晚……别闹。」
这短暂的停顿和称呼,已足够说明问题。沈晚不仅在他身边,
还肆无忌惮地使用着他的手机——或者,他们在一个私密到可以共享手机和调侃「外人」
的环境里。「呵……」沈晚的笑声带着酒后的微醺和一种居高临下的得意,
「你瞧瞧你这习惯!司煜哥,她怎么还在当你的小舔狗啊?都十年了还没腻味呢?」
她的声音近在咫尺,仿佛对着话筒另一端那个沉默的木偶发出嘲讽,
「你说她该不会是真以为挂个『司太太』的名头,就能改变什么吧?司煜哥,
你可真是一点也没变,心软得要命。这么点伺候人的小事也要让她巴巴地做?」
又是一阵无言的静默。我的心沉到了冰冷的海底,等待判决。终于,司煜的声音响起,
依旧带着那份对「麻烦」的熟悉无奈和一种居高临下的默许,他说:「习惯了……改不掉。」
习惯了……我的存在,对他而言,只是一个麻烦却又懒得清除的「习惯」,
如同每天清晨餐桌上的白瓷杯,摆在固定位置,顺手拿起来喝一口,
却从未在意过是谁准备、谁清洗。那句「习惯了,改不掉」,不是怜惜,
是轻飘飘、毫不负责的定性。他习惯了把我定位在这可悲的位置上,
甚至懒于思考是否要「改掉」。而他对着另一个女人,默认着「心软」的借口。
心脏被一只冰冷粗糙的大手攥紧,狠狠碾磨。每一次跳动都牵扯着碎裂般的痛楚。「还在听?
」司煜的声音将我拉回现实,平静无波,甚至带着一丝理所当然的询问,「衣服找好了吗?
我现在开车回去拿,或者明天一早你直接送到……」他后面的话模糊成一片嗡嗡声。
血液似乎瞬间冲上头顶,又刷地褪尽,手脚冰凉麻木。我听见自己开口,
声音平板得像一张被反复压平的纸,没有一丝波纹:「嗯。熨好了。」
手指无意识地划过裤缝线,那里的折痕锐利得几乎割伤指尖,「放在玄关椅子上。」
那头顿了一下,似乎对我过分平淡的反应感到一丝微不可察的疑惑,但也仅仅是极短的一瞬。
「知道了。」「嘟…嘟…嘟……」忙音单调地回响在偌大的、冰冷的客厅里,
把我独自扔进彻骨的寒潭。3心碎无声手里熨烫平整的衬衫西裤沉甸甸的。我垂着眼,
走到光线明亮的穿衣镜前。镜子里映出的女人,面色苍白如纸,
眉目间一片浓得化不开的疲惫。眼里的光呢?
那颗属于大学时代林依依的、不顾一切奔向所爱的滚烫星辰,
早已在日复一日的漠视和习惯中,彻底熄灭,只剩一层灰蒙蒙的死寂。
像一座早已腐朽在暗处的枯井,连最微弱的水汽都已蒸发殆尽。十年。
我把他当成生命唯一的轴心,日升月落,皆绕他旋转。
他随口夸过一句街角某家店的牛角包酥脆,我便能冒着大雪排上一小时。他胃不好,
我记下所有他忌口的食物,哪怕自己爱吃也绝不带回家。他西装上一粒纽扣微微松动,
我能半夜起来小心翼翼地缝好,再熨烫得不见一丝褶皱。
他眉头轻蹙时是厌烦什么、他语气略微上扬时是心情稍好……我都记得比自己生日还要清楚。
换来了什么?是理所当然的忽视,是「心软」的施舍,是「习惯了」的漠然界定。
还有今天这通电话里,那个女人如同驱赶蚊蝇般的刻薄嘲笑,和他无声的默认。够了。
林依依。心口那片麻木冰封的地方,裂开了一道细微却深不见底的口子。
不是歇斯底里的剧痛,而是一种更彻底、更绝望的冰冷。那根支撑了我十年、名为「爱」
的支柱,就在司煜那句轻描淡写的「习惯了」和沈晚刺耳的嘲笑声中,「咔嚓」一声,
彻底碎了。粉末簌簌落下,再无粘合的可能。镜子里的女人死死咬住下唇,
尝到了一丝腥甜的铁锈味。眼睛干涩得厉害,没有一滴眼泪。原来痛到极处,
眼泪也会被彻底烧干,只留下冰冷的灰烬。我把那套西装妥帖地挂回衣帽间,
然后径直走进了书房。这里的冷清与客厅不同,书房的冷清带着一种凝滞的秩序感。
沉重的红木书桌宽大气派,台灯的光晕只打在桌角一小片区域。我蹲下身,
唯一不属于司煜置办、只属于我过去的纪念品——打开了书桌下方一个不引人注意的小抽屉。
里面没有珠宝,没有文件,只有一个毫不起眼的牛皮纸档案袋,干净平整,但边缘微卷,
显然存放了不少年头。我拿出那个纸袋,抽出里面的几张纸。
纸页冰冷粗糙的触感提醒着我一个埋藏了五年的秘密。最上面那张医院的报告单,
打印的墨迹清晰依旧:「姓名:林依依」「项目:活体器官捐献交叉配型」
「结果:符合(HLA十点全相合)」「建议对象姓名:沈晚」
沈晚的名字像一只冰冷的手,扼住了我的喉咙。五年前,沈晚在国外突发肾脏衰竭,
生命垂危,等待肾脏移植。那时司煜像是疯了一样,动用了一切人脉寻找肾源,
整个人憔悴消瘦下去。而当时我和他刚结婚不久,
正是我最天真、最妄图用百般讨好来换取一点真心垂怜的时候。我偷偷去做了配型检查,
心里想的是,如果能救她的命,司煜会不会……能不能……看我一眼?结果出来了。
连医生都说简直是奇迹,十个位点,全部吻合。我是理论上最完美的捐赠者。
可我拿着那份报告单回到家,还没来得及开口,就看到司煜正坐在露台上,
对着遥远的星空打电话。他那疲惫的嗓音像羽毛一样轻,
却又重锤般砸在我的心上:「……别担心,晚晚。
我会想办法……不惜一切代价……一定让你平安回国。你会好的,我保证。」他为了沈晚,
不惜一切代价。那里面,包括我吗?是否也包括,牺牲掉他新婚妻子的一个肾,
去换他白月光的命?巨大的恐惧如同冰冷的潮水瞬间淹没了我。我攥着那张纸,指尖冰冷。
那些因司煜彻夜难眠而升起的微弱希望,那些偷偷设想的、献肾之后也许能换来的温情凝望,
在他那句清晰无比、承诺给沈晚的「不惜一切代价」面前,脆弱得不堪一击。我怎么敢赌?
在他心里,哪一个女人的命更重要?哪一个女人值得他付出「代价」?答案呼之欲出。
我退缩了。像一个懦夫,把那张刺眼的配型结果藏进了这个不显眼的抽屉底层,
用厚厚的文件夹压住。我以为随着时间流逝,沈晚会找到合适的肾源,事情会过去。
这秘密会被永远尘封。司煜果然用他的「不惜一切代价」,为沈晚在异国铺好了路,
求得了延续生命的机会。他成功了,也让我这个自私懦弱的「小偷」,
在这份婚姻里苟延残喘至今。没想到五年后的今天,沈晚竟又如同一个信号光,
亮晃晃地回国了。司煜重燃希望与热情,而我这个尘封的工具,被重新想起。
4决裂时刻指尖冰冷地划过报告单上沈晚的名字,那冰冷的墨迹仿佛要灼伤我的皮肤。
我拿出另一张纸。这是一份空白的离婚协议书,很久之前出于某种难以言说的自保本能,
我备下了一份,却从未想过会用上。笔尖悬停在空白处,墨水似乎都凝固了。
签下名字的那一刻,没有想象中撕裂般的痛苦,反而是一种近乎残忍的平静。一笔一划,
林依依三个字落在纸上,利落干脆。像是割断了最后一根无形的绳索。
我把签署好的离婚协议书平整地放在红木书桌的正中央。想了想,然后,
将那份关于沈晚急诊病历、核心问题是肾脏衰竭诊断报告以及那份「奇迹配型结果」
的打印件,轻轻地、放在了协议书醒目的位置。冰冷的纸页无声落下。司煜的名字旁边,
留下空白。我不会再替他签好,那份责任和抉择,不该由我背负。做完这一切,
天边已经泛起了鱼肚白。雨停了,窗外灰蒙蒙的,透着一种劫后的清冷。十年,
我像守着一个精美的水晶棺,里面装着我自以为是的爱情尸体。现在,我要亲手把它埋了。
衣帽间里那些属于我的衣物并不多,也早就不再鲜艳。几个简单的行李箱,
足够装下林依依在这个「家」里留下的所有痕迹。
当我把最后一件常穿的米色针织衫折好放进箱子时,指尖触碰到一个硬物。
打开柜子角落那个小保险箱,里面只有一个简朴的丝绒盒子。没有璀璨夺目的钻石,
里面静静躺着一枚素圈铂金戒指,款式简约到不起眼。那是很久很久以前,在操场的看台上,
一个闷热的夏夜,司煜被我笨拙而长久的「偶遇」缠得有些无奈,
在起身上课前随手丢给我的一个小玩意。他说:「行了别烦我了,拿着,算个信物行了吧?」
语气敷衍得像在打发一个黏人的小跟班。可那一刻,
十八岁的林依依却像得到了全世界最稀有的宝藏,心脏在胸骨下失控地狂跳,脸颊滚烫。
在她眼里,这圈冰冷的金属,是神明终于垂怜的印记。我把它套在纤细的无名指上,那么紧,
仿佛一生都不会松开。十年了。戒指圈口尺寸从未变过,此刻戴在我的手指上,却异常松动,
轻轻一碰就滑落下来。冰凉地跌落在空荡的行李箱底。
我静静看着戒指跌在箱子底部丝绒内衬上,没有再捡起来。指尖却掠过行李箱内衬的另一角。
那里藏着一小瓶香水,瓶身简单,
标签上是手写的一行英文:Grapefruit&Basil。葡萄柚与罗勒。
那是大学时**的咖啡店里,老板一位搞调香的朋友送我的小礼物。那时,司煜总皱着眉,
嫌这香味「像消毒水和烂橘子的混合体,难闻得很」。
于是我小心翼翼收起那瓶只用了两次的香水,
连同那个喜欢清淡果香的、不为人知的自己一起封存。我将这小小的香水瓶从藏匿处取出,
轻轻在空气里按了一下。「嗤——」细小的水雾无声弥漫开来。
一股记忆深处、久违的、清冽中带点微涩苦意的清新气息,
瞬间冲破了这间豪华公寓里十年如一日的昂贵古龙水味,如同撕开了裹尸布的一角。
像雨后森林里新折的枝条,干净又生机勃勃。这是属于林依依,未被驯服前的味道。我低头,
深深嗅了一下手腕上沾染的微凉香气。是活着的味道。司煜回到家里时,已经是上午十点多。
阳光透过巨大的落地窗射进来,勉强驱散了昨夜的湿冷,却无法为这房子增添丝毫暖意。
客厅空荡得有些陌生,只有一丝若有若无、极其陌生的清冽果香在空气中浮动,
像是在平静水面投下的一颗小石子,引起些微的涟漪。他眉头不易察觉地蹙了蹙,
习惯性地想去玄关衣帽间换掉沾了外面尘灰的西装外套。脚步却在靠近书房时顿住。
红木书桌正中央,两份文件被晨曦照亮,如同法庭上沉默确凿的罪证。
他的目光第一时间捕捉到了第一页最上方那几个最醒目的宋体字——《离婚协议书》。以及,
在协议书上女方签名处,那清晰无比、再无回旋余地的三个字:林依依。空气瞬间凝结。
一丝无法辨识的情绪极快地掠过他的眼底,随即被冰封的怒意取代。她竟敢!谁给她的胆子?
这十年小心翼翼围着他转的女人,什么时候生出了反叛的勇气?他的手指猛地捏紧,
指节泛出用力过度的青白。然而,当他带着这股莫名的火气移开目光,
落在下方那份报告上时,时间仿佛被瞬间抽离。「姓名:林依依」
「项目:活体器官捐献交叉配型」「结果:符合(HLA十点全相合)」
「建议对象姓名:沈晚」一行行冰冷的文字,像带着倒钩的冰锥,狠狠扎进他的眼睛,
绞进他的大脑。沈晚的名字,和林依依的配型结果并列在一起,刺眼得让他几乎产生晕眩。
五年前的记忆碎片猝不及防地炸开。那个飘着雨的黄昏,他刚从国外回来,
眉宇间带着挥之不去的疲惫和沉重的担忧。沈晚的病情恶化得太快,肾源渺茫。
他把自己关在书房整整三天,对着电脑里密密麻麻的邮件和报告,一根接一根地抽烟。
那时林依依在做什么?她端来一碗永远温热、飘着鲜虾和薄薄香菜叶的鲜虾云吞面,
动作轻得像猫。她似乎低声说了句什么,大概是关于配型或者检查之类零星词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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