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平遥县一城两寺研究院”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平遥县一城两寺研究院(平遥县古城遗产保护监测中心)
法定代表人 范丽萍
注销理由 根据《关于平遥县机构改革涉及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调整的通知》(平编字[2024]7号)和《平遥县人民政府关于平遥县一城两寺研究院的整合方案》(平政函发[2025]2号),将平遥县文物所和平遥县一城两寺研究院(平遥县古城遗产保护监测中心)进行整合,组建平遥县文物所,挂平遥县一城两寺研究院牌子,为县文化和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拟向平遥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申请注销登记。 经平遥县人民政府同意,我单位全部资产、负债及净资产整体移交至平遥县文物所。债权、债务全部由平遥县文物所承担、负责。
设立时间 2013-08-16 00:00:00.0
注销时间 2025-02-07 16:09:59.0
来源:平遥县人民政府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