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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泰新材预计 2025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达 105,000,000 元

2025-04-26 04:44:00

2025年4月26日,

浙江吉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预计 2025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一、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单位:元

关联交易类别 预计 2025 年发生金额 2024 年与关联方实际发生金额 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接受劳务 30,000,000 2,368,149.80 部分关联交易是否发生,取决于公司(或子公司)经营业务实际开展的需要

销售产品、出售产品、商品、提供劳务 55,000,000 18,922,759.33 部分关联交易是否发生,取决于公司(或子公司)经营业务实际开展的需要

委托关联方销售产品、商品

接受关联方委托代为销售其产品、商品

资金拆借 20,000,000 0 部分关联交易是否发生,取决于公司(或子公司)经营业务实际开展的需要

合计 - 105,000,000 21,290,909.13 -

基本情况:

1、关联方名称: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公司的主要股东,持有本公司 20.000%的股份。

2、关联方名称:浙江龙盛控股有限公司,是公司的主要股东,持有本公司 10.001%的股份。

3、关联方名称:浙江诺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是公司控股子公司兰州鸿瑄科技有限公司股东,持有控股子公司 26.000%的股份。

4、关联方名称:滨海金海立医药化工有限公司,是公司控股子公司兰州鸿瑄科技有限公司的股东浙江诺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参股公司,持有控股子公司 0%的股份。

5、关联方名称:浙江捷盛化学工业有限公司,是公司股东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直接持有 29.2%股份,间接持有 70.8%股份。

6、关联方名称:杭州龙山化工有限公司,是公司股东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持有 100%股份。

7、关联方名称:绍兴市上虞金冠化工有限公司,是公司股东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直接持有 6.2717%股份,间接持有 73.7283%股份。

8、关联方名称:上海安诺芳胺化学品有限公司,是公司股东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直接持有 60%股份,间接持有 40%股份。

二、审议情况

2025 年 4 月 18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上,针对《关于预计 2025 年度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姚建芳、何旭斌为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故关联董事姚建芳、何旭斌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三、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定价依据:

1.各关联方为公司提供银行贷款担保为无偿提供,属于关联方对公司发展的支持行为;

2.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是公允的,遵循按照市场定价的原则,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任何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独立性没有因关联交易受到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本着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的原则签署了一系列关联交易协议,具体定价依据如下:

(一)有国家定价或执行国家定价的,依国家定价或执行国家规定;

(二)如无国家定价,则适用市场价格;

(三)如无市场价格,双方交易之条件均不应逊于该方同任何第三方交易的条件。

交易定价的公允性: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与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遵循有偿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交易价格系按照市场方式确定,价格公允。

四、交易协议的签署情况及主要内容

在预计的 2025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范围内,由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具体业务开展的需要,签署相关协议。

五、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必要性和真实意图: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是合理的、必要的。

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上述关联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运营效率,有利于日常业务的开展,不存在损害挂牌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六、备查文件目录《浙江吉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本文源自金融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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