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上海轨交1号线发生一起猥亵案,41岁男子姚某被行拘。此事本应就此结束。不料,4月11日,上海警方通报称,又有一名36岁男子杨某被抓。他犯的事是编造发布“猥亵案被侵害人与违法行为人相识并相约至地铁内实施违法行为”等不实信息,简单来说就是造黄谣。
4月11日下午,警方通报,杨某已被刑事拘留。
猥亵事件发生后,就有媒体呼吁要保护受害者个人隐私,不要让她受到二次伤害。原因就在于,社会上总有些心术不正之徒,在明知警方已作出通报已进行处置的情况下,还要去编造、去意淫、去诬谤抹黑二次伤害受害者。
这类人,有的是蹭热度拉流量,有的是满足虚荣心,有的更是怀着一些更不可告人的目的。
猥亵、黄谣在网络传播中有时会苟合成为一条利益链。猥亵事件发生后,像杨某这样的造黄谣者,编造发布“绯色小作文”,通过蹭热度形成第二次传播。他与乐于见此内容的人,共同在网络世界的阴沟里组成“利益共同体”,对猥亵事件受害者形成再次伤害。
猥亵女性者和造黄谣者的行径同样卑劣。甚至,后者给受害者和网络环境带来的危害更为严重。
互联网不是包藏违法犯罪行为、积蓄变态欲望的烂水沟。造黄谣的杨某必将受到严处。
我们再次呼吁,猥亵事件受害者是被违法犯罪行为侵害的真实个体,人们不要将其当成茶余饭后的趣谈,不要让其再受伤害!
撰文|范盛杰
主编|李锦
审核|朱宗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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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品 | 潇湘晨报